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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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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北京市委政法委批准,现予发布《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并就做好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北京市“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具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北京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内容
    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和委托课题五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的题目申报。其中:
    重点课题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
    一般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青年课题允许自拟题目,与课题指南所列题目在招标时同等对待;
    后期资助课题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法学类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资助项目以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委托课题由法学会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出申请。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有充裕的研究时间,能够始终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是法学会会员,工作单位在京并在承担课题期间主要在京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6、申报重点课题的,需包括两个以上子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每个子课题需有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申报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可不设子课题,需有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
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一般课题不少于3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7、承担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其他省部级机构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四、课题实施
    1、课题实行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招标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北京市法学会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后,择优立项;委托课题由北京市法学会根据研究需要另行确定。
    2、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向北京市法学会提交课题承诺书,北京市法学会向课题负责人颁发立项通知书,并将立项结果在首都法学网公布。
    3、市法学会根据课题实施情况组织课题中期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同时市法学会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市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结项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免于鉴定五类。
    5、课题实行主持负责制,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或研究组织)作为信誉保证单位。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信誉保证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提供研究条件、协助市法学会进行课题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课题成果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5万字,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不少于3万字。
    3、成果要报:课题在研究期限内需向北京市法学会提交成果要报,其中重点课题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不少于1篇,每篇字数3000字左右。
    4、内容摘要: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一份成果核心内容摘要用于公开出版,字数1—2万字。
    六、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
    七、经费支持
    重点课题10万元,一般课题5万元,青年课题3万元。
    八、申请时间
    2016年4月27日-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首都法学网(www.www.cnnfsp.com)“公告栏”或“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栏目中下载《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申请人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的《申请书》一式5份(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论证活页》5份,并发送《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
    电子材料邮箱:bjfxhyjb@sina.com,邮件标题为:XX同志2016年市级课题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1区6号楼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李倩收,邮编:100164
    联系人:李倩
    电  话:67634590
    重要提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按照《课题指南》的内容科学评估研究力量,以保证申报顺利进行。
北京市法学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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