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6年4月21日,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青岛市黄海饭店举行,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青岛市法学会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彤宇主持会议。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对2015年区域法治论坛举办情况进行了总结讲评,对论坛的组织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举办2016年区域法治论坛提出要求。
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承办方山东省法学会就论坛筹备情况向组委会作说明,向组委会提交论坛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就论坛主题与分论题、论坛安排、论文征集和评奖、课题组织等进行了讨论,对论坛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决定,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定于2016年8月底在济南举办,论坛的主题为: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论坛设一等奖7篇,二等奖14篇、三等奖21篇、优秀奖70篇,各相关法学会自行组织本地区论文征集,6月底前完成征文和获奖论文初评,由论坛组委会提交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北京市法学会5月上旬组织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