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京法会〔2016〕4号
关于报送《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
根据市法学会工作安排,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2016年计划开展的学术活动情况,提高研究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发挥各研究组织在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请各研究组织认真编制本单位2016年的学术活动计划,并报送市法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活动内容及报送方式
各研究组织要围绕本学科研究领域和专业特点,计划在2016年举办的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或论坛、法学交流等学术活动。以填报《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表》的方式,向市法学会报送。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报送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是加强法学研究工作,规范学术活动的管理措施,也是市法学会资助研究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研究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突出学科领域和研究特点,力争使《学术活动计划》内容明确、重点突出、特点鲜明。
2、要把握时限,及时报送。请各研究组织在2016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报送市法学会。超过报送时限的,将不纳入市法学会资助研究组织2016年学术活动计划。
3、要严格落实,确保实效。市法学会将依据《研究组织2016年学术活动计划的批复》,按照广泛支持和重点保障的原则给予经费支持。请各研究组织按照市法学会的指示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学术活动的落实,形成更多更好的成果,确保学术活动的效果。
附件:《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表》
联系人:罗正群 67634585 13501199997
周远清 67634563 13381457509
王 菲 67634616 13520598880
北京市法学会
2016年1月20日
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表
研究组织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学术活动的主题 |
||||||
活动时间 |
活动规模(人数) |
|||||
活动地点 |
||||||
主办、协办单位 |
||||||
举办此项学术研究活动的背景、主要内容、形成的研究成果方式等(注:此栏内容写不下的,可另附文件) |
||||||
经费 开支 预算 (万元) |
会场租赁费 |
劳务费 |
合计(万元) |
|||
会务材料 制作费 |
餐 费 |
|||||
交通补助费 |
其它费用 |
|||||
银行信息 及账号 |
||||||
备注 |
会务材料制作主要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刊、论文集等制作印刷等。 |
|||||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