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学会组织召开区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征求区级法学会2017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7年3月17日,市法学会在大兴宾馆组织召开区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征求区级法学会2017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大兴区法学会会长乔登林、东城区法学会秘书长韩奇辉、西城区法学会秘书长孙红等16区法学会秘书长及工作人员,近30多名同志参加会议。市法学会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同志出席并主持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共三项议程。
首先,由周远清、李连旺、雷建权等学会机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联络部、研究部、社会工作部、办公室、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杂志编辑部的主要工作职能、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情况。
其次,大兴区法学会乔登林会长等与会的16区法学会会长、秘书长及兼职干部,先后汇报了各区法学会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困难、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并结合实际对市法学会提出了“帮助解决区级法学会的机制编制、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等意见建议。
最后,谢超同志就发挥区级法学会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思想认识到位。法学会工作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有着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既大有可为,也将大有作为。要增强紧迫感,珍惜绝佳时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法治的春天里加快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的步伐。二是要准确定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区级法学会是党的群团组织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依托,是法学会工作深入基层的重要阵地。因此,区级法学会要认真开展工作,履行好“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等职责任务,结合实际情况,为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题,以有为去争取有位。三是要紧接地气,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到位。区级法学会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地方党委政府的需求,针对本地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提高法学会的地位和影响力。同时,区级法学会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紧贴当地实际,注重工作实效,找准法学会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善于借用全国、各省市和各地法学会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智库力量,发挥好第三方的中立性和公信力,对本地发生的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专家分析研判论证,组织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以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热点难点工作,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权,推动当地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善于借力,争取支持保障到位。区级法学会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善于借助有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真正形成整体合力。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委的领导支持。法学会实行的是党委领导同志联系、政法委代管的体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的重视和领导,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汇报工作,使政法委把法学会工作当作政法工作的一部分,与执法司法、综治维稳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组织、资源和智力优势,积极主动作为,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创有为。只有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担责,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才能充分体现法学会存在的价值和作用,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整体作用。区级法学会专职人员少,单纯依靠这部分力量难以开展好工作。要继续坚持政法委书记或常务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制度,加大领导力度,推动法学会工作真正融入到政法全局工作中去。同时,要充分利用来自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兼职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资源优势,通过他们整合多方资源,优化各方力量,取得相关部门对法学会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参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法学会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要主动引进退居二线的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参与到区级法学会工作中来。这些老同志懂法律、懂政策、懂人情,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由于年龄原因退居二线,恰恰给了我们弥补力量不足的机会,可以让他们到法学会继续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通过举办此次座谈会,统一了各区法学会参会领导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区级法学会年度工作主要任务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大家表示,希望市法学会多组织工作座谈和业务培训,为大家学习交流工作方法和经验创造条件和平台,提升区法学会做好法学会工作的素质能力,为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供稿单位: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