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带队赴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进行党建工作调研
7月27日,北京市法学会刘朝茂副巡视员率社会工作部一行5名同志到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进行党建工作调研,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腾、研究会办公室主任刘凤来以及研究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调研座谈会由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刘东阳主持。
办公室主任刘凤来首先对市法学会领导率队来我会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欢迎。接着,他对涉台研究会的党建工作及中共党员构成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进行了汇报。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腾简要介绍了涉台研究会成立的相关情况,重点介绍了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方面的突出成绩:研究会上报的信息屡次受到领导的重视和肯定,有多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先后在信息上作批示。就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他表示基于研究会从事涉台法律事务研究这一特殊性质,如果能够成立党组织,会使得研究会未来涉台研究和两岸交流工作的实质意义变得更大,立足点站得更高。因此,他对市法学会将在下属社团建立党组织试点一事表示出浓厚兴趣,并恳请市法学会将其中一个试点设在涉台研究会。作为民进海淀区委副主委的沈腾副会长,还就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团体内中共党建工作的奖励制度,社团党建工作的专员经费,以及选拔社团党建工作召集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市法学会刘朝茂副巡视员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对我们研究会的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交换了意见。希望我会在新形势下,加强研究会的党建工作,在法学研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刘东阳就下属社会团体购买专职岗位的最新规定要求变化向我研究会做以通报。
(供稿: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