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比较法学现代化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6年11月19日,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协同比较法研究所与中美法研究所顺利承办的“中国比较法学现代化问题”专题学术研讨会在我校研究院综合科研楼B205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名族大学的三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做了十分精彩的发言和讨论。
开幕式由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美法研究所刘承韪所长主持。本次会议立足于比较法学前沿,主要探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随后,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比较法学研究院高祥院长和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比较法研究所王志华所长致辞,简要介绍了我校比较法学院的显著特色、师资概况、举办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本次会议的主题和目的。
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展开。每单元均由5位报告人做主旨报告,评议人做相应评议。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比较法基本理论,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教授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的朱淑丽副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鲁楠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刘毅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化国宇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康宁博士分别从施莱辛格与美国比较法学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法律移植、比较法学与文明转型、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比较法的可能贡献、近代汉语拉丁化中的比较法维度这5个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围绕着本单元中心展开主旨报告。各位学者引荐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寻找共同点,比较差异性,独具己见,发人深省。主题发言结束后,比较法学研究院的孙海波博士对该单元报告进行了评议,他结合报告向发言人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问和看法,并与发言人就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部门比较法,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兼欧盟法研究所所长张彤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景善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杨翠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朱明哲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樊丽君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体战训学院徐霄飞博士依次以世界上的比较法的发展、印度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研究、比较法与中国、家庭法的立法观念以及家庭法的发展、“一带一路”视域下的比较法研究为题目发表主旨演讲。报告人借鉴他国的比较法发展模式,研讨权威案例,从具体部门法的视角来讨论他国立法理念的变迁,以小见大、眼光独到,同时展望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比较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在评议阶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王莉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俞飞博士分别发表评议,探寻我国比较法发展路径,力图扩大比较法研究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加强我国比较法的输出。现场听众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疑问,与发言人进一步进行沟通和交流。
本次研讨会渐近尾声。刘承韪教授主持闭幕式,他对全体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诚邀王志华教授就本次会议进行总结。王志华教授深刻总结概括本次会议的核心问题,发表了个人的独特见解,提炼出了会议研讨的精华内容,研讨会在一片激烈声中拉下帷幕。
继第四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2016年10月15日-16日)完美落幕之后,本次会议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成功承办的又一次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学术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在比较法领域一直走在国内前列,致力于比较法学研究,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我国比较法学的发展,大步向前,成果斐然。
(供稿单位: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