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法学会、青海省法学会到北京市法学会调研交流
2015年7月4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韦军带领的一行6人和青海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柳世芳带队的一行2人,与北京市法学会会在京民大厦,就“法学研究、学术交流、经费管理与使用、‘优秀法学家、优秀法学成果奖’、学会机关组织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出席座谈会并作了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苗林书记首先对广西、青海两省级法学会的同仁来我会考察交流表示欢迎。其次,就我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北京市法学会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等优越条件。所谓天时,就是我会自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都十分重视市法学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所谓地利,就是我会地处北京,法学院校和法学法律研究机构林立,法学法律专家云集,特别是著名的法学家大都集中在首都,法学研究的成果和质量在全国来说也是最高的。所谓人和,就是学会机关在全国法学会机关中,配置人员是最多的。第三,依托研究组织和法学专家是开展法学研究的主要手段。一是建立了《课题申请、立项和结项管理办法》、《研究组织管理办法》、《学会领导联系研究组织办法》和《研究组织成立、换届办法》等相关制度机制,推动研究组织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采取召开研究组织建设工作会、研究组织秘书长联席会、报送活动信息和综述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研究组织工作情况。三是围绕“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目标,积极指导研究组织,加强全面建设,提升研究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第四、打造品牌是法学会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是参与首都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以“法律服务基层公益行”、组织首都涉法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等法律服务活动,打造首都法律服务品牌,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办的好评,并在全市社会组织和全国法学会相关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作法。二是与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共同建立,由市法学会管理与维护的“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为首都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三是努力提升《法学杂志》的质量,保持法学法律类核心期刊的地位,并发挥其独特作用。
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在座谈会上就广西、青海省法学会的同仁提出的关于“开展法学研究、经费管理与使用、课题级别申请”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特别是围绕法学研究、“双百”法治宣传、法学研究品牌、经费预算管理与使用、成果转化等问题作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青海省法学会提出在该会举办“双百”活动时给予支持、学会机关干部双向学习交流任职和对外学术交流提供帮助等方面的建议。
这次座谈,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果。通过交流,加深了互相了解,学到了工作经验,明确了合作方法,为进一步推动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经验支持。
北京市市法学会机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