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组织2014年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汇报考核暨工作交流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学法律组织完成2014年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迎接市级审计和绩效考核的准备,市法学会于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组织了2014年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工作交流。来自23家组织的31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分别就市社会办批复项目、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子项目、“爱祖国 学法律 促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公益行项目的实施进展及成果进行了汇报和展示。
为了对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实效性详尽考察,更有针对性地对项目承接组织指导和服务,北京市法学会改变以往的工作模式,采用了成立绩效考核评审组,对项目逐项听取汇报并评定的考核方式。考核评审组由市法学会邵新莲秘书长担任组长,社会工作部雷建权主任等相关同志参加。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于会前组织了考核评审组的培训,明确评审工作程序、评审考核标准、组织安排、工作要求等,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
考核工作采取分组方式进行,23家组织共分4组,每组利用半天时间对6-7个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考核。在汇报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精心准备了ppt或视频短片用以生动、立体地汇报进展及成果,并向评审组提交了业务资料及财务资料以供审查。评审组成员认真听取并就相关的问题提问、点评、积极与汇报组织交流,既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了客观考核也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汇报考核的组织纷纷对本次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形式和工作效果表示了肯定和欢迎,认为通过这种形式既进行了项目汇报又实现了工作交流对于今后工作的开展获益良多。
会后,考核评审组对考核工作进行了集中总结和评议,一致认为通过本次绩效考核对于实现工作目标、确保工作实效、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是一次有益的实践。邵新莲秘书长对于评审组及项目承接组织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成果表示了肯定,并指出今后的工作开展中要采取关口前移、效果跟踪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机制、提高效率,确保市法学会系统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切实推进和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