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强 男,汉族,吉林四平人,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民商法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法学副研究员,高级法官。现任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副研究员,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和北京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证据法。先后出版《合 伙法律制度研究》等法学专著4部,参编《商法总论》等教材和图书20余部,在国家和省级法学期刊发表法学论文60余篇,其中《自认规则研究》等5篇论文在 最高法院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