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2000年12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由我国著名劳动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发起成立,并任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其前身是北京市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分会,是学术性社会团体,由致力于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学者、法官、劳动仲裁员、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等各方面人士组成。
2006年6月工25日,按照北京市法学会的指示精神,学会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的基础上,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学著名学者关怀任学会名誉会长,大会选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会主任姜俊禄任会长,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的领导为副会长单位(指派一名副局级领导担任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柳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杨汉平任学会副会长,北京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恒顺任秘书长。
2010年3月2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09年年会在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召开。300余名理事、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分别由林嘉、姜俊禄、叶静漪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姜俊禄会长所做的工作报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常务理事和理事候选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候选人名单》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团体会员)会费缴纳办法》等。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常务理事及理事。
大会选举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博士继续当选会长,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当选常务副会长,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灵、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柳青、市企业家协会会长邢少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杨汉平等人当选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恒顺当选秘书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单国军当选监事长,全国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平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当选监事。
在2013年3月23日召开2013年年会上,通过无记名表决方式增补了6名常务理事和3名副会长。
增补常务理事(6名)
朱春涛 男 1974年2月生 博士研究生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吕鸿雁 女 1971年2月生 法学本科 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调研员兼副处长。
黄 龙 男 1972年8月生 硕士研究生 现任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
张 弓 女 1972年4月生 法学博士 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
刘立军 男 1955年9月生 大学本科 现任北京市二中院劳动争议办公室主任。
增补副会长(3名)
朱春涛 男 1974年2月生 博士研究生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郑尚元 男 1965年11月生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
姜 颖 女 1963年3月生 现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中组部专家库特聘专家。现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兼职律师。
学会的宗旨是繁荣我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推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学会的任务是组织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进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学术研究,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务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举办有关学术报告会和专题讲座;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劳动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面向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管理实务培训;开展与国内有关学术团体和国外及台、港、澳地区有关组织及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2014年3月22日,在京民大厦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名单如下: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
一、会 长
林 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副会长(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静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邢少军:北京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朱春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郑尚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姜 颖: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教授
桂 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明慧:北京市民政局副会长
三、秘书长
张恒顺: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