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
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协调全市刑事侦查学理论研究的学术性社会团体,以北京市从事刑事侦查、检察、审判和刑事侦查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为主体,吸收社会上相关的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研究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会工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创新精神,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刑事侦查学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为政法工作的建设发展服务,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历史沿革
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成立于1984年7月10日,出席大会的领导有公安部顾问解衡,市法学会顾问王桂五、常务副会长张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石磊、校长蔡诚、副校长何剑椷、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汝藩、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白平、副局长刘汉杰、原副局长刘汉臣,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院长辛任之及会员一百余人。大会由北京市法学会秘书长谢邦宇同志主持。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章程》,选举王少华等25名同志为理事,组成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北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汉臣为理事长,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长王少华为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洛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王克勤(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主任)、杨殿升(北京大学法律系刑侦教研室主任)、徐立根(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侦教研室主任)为副理事长。推选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副市长)为名誉会长,刘文(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云起(公安部科技局副局长)、何剑椷(公安大学副校长)、辛任之(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院长)为顾问。
1988年5月换届,选举王少华等47位同志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选举王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为会长,王克勤、王洛生、杨殿升、金光正(中国政法大学刑侦教研室主任)、徐立根、董仲珩(公安部五局原副局长)、郭毓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院长)、刘玉琳(公安大学原副校长)、刘尚煜(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院长,1989年12月增补)为副会长,王克勤兼任秘书长,推举安林、苏仲祥(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为名誉会长,刘文、刘云起、何剑椷、辛任之(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原院长)为顾问。
1992年2月换届,选举王少华等49位同志为第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选举王少华(北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为会长,王克勤、张良基(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为常务副会长,王洛生、杨殿升、金光正、徐立根、董仲珩、郭毓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原院长)、王殿栋(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刘玉琳、刘尚煜、钟书栋(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长)、胡安福(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唐占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岫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为副会长,王克勤兼任秘书长。
1996年9月换届,选举王少华等72位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选举王少华为会长,王克勤、王军(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局级处长)为常务副会长,王洛生、杨殿升、金光正、徐立根、郭毓才、刘玉琳、胡安福(公安部二局局长)、唐占蕴、曾岫萍、杨凤瑞(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李庆祥(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院长)、刁建业(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解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王德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原局长)为副会长。王克勤兼任秘书长,推举安林、苏仲祥、张良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名誉会长,刘文、刘云起、何剑椷、辛任之、卓枫(公安部刑侦局局长)、顾道先(武警指挥学院政委、院长)、钟书栋(内蒙古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为顾问。届内,鉴于部分老同志年迈多病,2000年3月,经市公安局领导研究,决定调整研究会主要领导,阮增义(市公安局副局长)接替王少华任会长,王超一(北京警察学院教务处长研究会副秘书长)接替王克勤担任代秘书长。刘玉琳、王洛生、郭毓才、董仲珩等不再担任副会长。2001年10月15日,李庆祥任秘书长。2001年11月更名为“北京市法学会刑侦学研究会”。
2002年由于当时不具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开展工作,照顾会员单位和新老交替的原则,对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名单,经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刘德同志2003年1月10日批准,由王军等80名同志组成第五届理事会,王军等38名同志任常务理事,阮增义任会长、王军任常务副会长、杨凤瑞、胡安福、李庆祥、解崑、刁建业、曾岫萍、唐占蕴、徐立根、杨殿升、金光正、骆源(海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张盛国(北京警院副院长)、郝宏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任副会长。李庆祥兼任秘书长,名誉会长为强卫、安林、张良基、刘德、马振川。王少华、刘文、顾道先、辛任之、钟书栋、郑建铭为顾问。
以上五届理事会,均作为北京市法学会所属分会开展刑侦学研究工作。
2006年7月18日,举行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振川,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公田,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主任李明利,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海军政治部保卫部长骆源,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长陈忠贵,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陶晶等及会员代表、来宾共180余人。会议通过《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章程》,131名同志为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选举方工等44名同志任常务理事,选举王广平(海军保卫部高级工程师)为监事长,李英杰(刑侦总队装财处处长)、陈世发(海淀刑侦支队综合队队长)为监事。选举傅政华(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会长,陶晶(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为常务副会长,方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若阳(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副院长)、李庆祥(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原院长)、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贵(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张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玉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骆源(海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郝宏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长、教授)、解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原局长)为副会长,李庆祥兼秘书长。会议推举马振川(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名誉会长,阮增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名誉副会长,王少华、辛任之、郭毓才、王军、张新威(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原政委)、徐立根、杨殿升、金光正、唐占蕴、曾岫萍为顾问。
2011年12月27日,举办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161名大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还颁发了“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的牌匾。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相关事项表决和选举办法》《北京市刑侦学研究会章程修正案》、《北京市刑侦学研究会监事会监事报告》;选举产生了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95人)、常务理事(33人)、副会长(11人)、会长(1人)、秘书长(由一名副会长兼任)、监事长(1人)、监事(2人)。同时,还聘任了方工、王传道、李庆祥、陈强、唐占蕴、陶晶等6名顾问。会议选举姜良栋(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为会长,选举叶国清(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为常务副会长,选举王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慧强(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巡视员)、伦朝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向东(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刘松涛(海军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教授)、郑卫平(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玉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等10人)为副会长,选举王慧强(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巡视员)为秘书长、刘延武(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原调研员)、刘显花(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原调研员)、陈晓平(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办公室调研员)、张福亮(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办公室副调研员)等4人为副秘书长。
目前,有会员单位41个,个人会员750余人。刑侦学研究会成立后至2006年3月挂靠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2006年3月起挂靠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
二、深入开展刑侦学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成立二十五年来, 在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和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和关怀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工作,团结和发挥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开展刑侦学理论研究和各项学术活动,在活动中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活跃了刑侦学理论研究,为推动刑侦实务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指导刑侦实践,受到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的欢迎。
(一) 坚持举办年会推动刑侦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1984年研究会成立至2001年,研究会先后召开过5次研讨会(年会)。自2002年开始至今,研究会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学术年会。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7次年会(总12次)。年会的召开调动了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搭建了一个学术研究交流的平台,促进了刑侦学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来稿量逐年增加,从2002年第六次年会收到论文164篇到2008年第12次年会收到论文311篇,论文的数量、质量逐年提高。自第6次年会到12次年会共收到论文1710篇,评选出优秀论文一等奖92篇,二等奖192篇,三等奖340篇。年会后,编辑出版《刑事侦查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集,对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对获“优秀组织奖”的会员单位颁发奖牌,起到了表彰和激励作用,对提升刑侦理论研究氛围,培养和提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 举办专题研讨会和专题征文。围绕北京市刑侦工作实际和不同时期的热点、难点,研究会开展了专题研讨和专题征文活动。自2007年至2009年6月,研究会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研讨会,即2007年7月与朝阳公安分局联合召开的《刑侦工作与奥运安保》专题研讨会,收到28个会员单位提交的38篇论文。2007年11月与丰台公安分局联合召开了《刑侦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收到27个会员单位提交的42篇论文。2008年6月,研究会进行了《防范打击街头犯罪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实现平安奥运》专题征文活动,收到了22个会员单位提交的论文57篇。2009年4月进行了《防范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专题征文,收到33个会员单位提交的论文85篇。每次专题研讨会和专题征文都编辑出版《北京刑侦研究》专刊,送发各位领导和全体会员。
(三)进行课题研究。组织课题研究是深化刑侦理论研究的重要形式。自2004年以来,先后完成的课题有《侦查法治问题研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玉镶主持)、《都市犯罪与侦防对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传道主持)、《论首都刑侦专业化建设》(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陶晶主持)、《北京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刑事案件变化及对策研究》(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张兆华撰写)、《对建立全方位情报体系实现精确打击的几点思考》(海淀公安分局李建军撰写)、《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原则浅析》(海淀公安分局副局长卢争鸣主持)、《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想》(中国政法大学康广蕾撰写)、《构建刑侦防控体系的思考和探索》(宣武公安分局石卫平主持)、《论公安刑侦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陶晶主持)、《秘密侦查手段立法初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玉镶主持)、《关于城市毒品形势的基础调查报告》(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处长赵文忠主持)、《刑事办案问题操作规程实务》(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刘显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汪长青主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固化禁毒奥运安保成果实现我市禁毒工作新跨越》(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处长赵文忠主持)、《加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预审部门案件审理工作》(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处长王承志主持)、《刑侦防控目标及其发展模式》(宣武公安分局课题组)、《侦查机关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及合法性路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学军主持)、《当前多发性侵财犯罪的突出情况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策》(海淀公安分局包振远撰写)、《市场经济条件下刑事犯罪动态控制模式研究》(刑侦总队总队长陶晶主持)、《治安防范控制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方主持)等20个课题。
(四)坚持正确办刊方向办好会刊。《北京刑侦研究》是研究会的会刊,创办于1992年,是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审批有内资证号的内部交流季刊。原来是在各单位及13个外省区市公安机关内部征订。从2002年开始改为免费内部交流发行,发给全体会员及有关领导和外省市一些公安刑侦单位、警察院校、每期印刷1000册。目前已出版68期,在编委会的领导下,由研究会秘书处和编辑部具体负责征稿、审稿、编辑、印刷、发行工作。在办刊过程中,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开稿源、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服务一线、推动科研。
(五)创办专刊服务科研服务实践。为解决及时转发调研论文,指导实践和服务科研,也为调动各会员单位和会员进行科研的积极性,把调研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科研工作经常化,促进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研究会在总结2003-2004年转发“交流论文”(2003年10篇,2004年34篇)的做法后,2005年将“交流论文”改为《刑侦理论与实践》专刊,全年50期以上,平均每周一期,及时送发研究会各位理事及刑侦部门各级领导,起到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实践、服务科研的作用。
(六)积极参加市法学会学术活动。从2002年起,研究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了北京市法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参加研讨会。如2002年“诚信与法”、“奥运与法”研讨会;2003年“公共卫生重大突发事件法律应对问题研究”征文;2004年派员完成了《进京务工经商人员维权手册》部分撰稿任务;2005年向“和谐社会法治论坛”提交论文并参加研讨会;派员参加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主办的“法律适应国际(高层)论坛年会,并提交论文;2006年向“构建和谐社会——创新型城市与法治”研讨会提交论文并派员参加研讨会;2006年11月派代表参加了由北京市法学会、重庆市法学会、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2006年12月派代表参加广州市法学会主办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并提交论文;2007年分别向市法学会提交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研讨会”、“第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年会,分别提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