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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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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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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8日,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浩明主持会议。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原外经贸部部长、十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石广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胡明、商务部WTO司长黄任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巴曙松以及来自首都法学院系、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实务机构的会员和京内外特邀嘉宾约60人出席会议。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北京市国际经济法学研究迈出了新的一步。

  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组织规则》、《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会议选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威为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浩明等12人为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董京波为秘书长。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向研究会颁发标牌和《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并代表市法学会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积极整合研究力量,搭建法学理论研究与国际法学实践平台,深化创新理论,指导法律实践,真正出成果、出人才,为推进首都的对外经济法治建设服务。二是搞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为配合“十二五”规划深化经济体制转变,为建设“世界城市”服务。三是认真做好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力争达到“六个一”的目标,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

  北京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出席大会并讲话。他指出,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国际经济法学进行深入研究并适用的需求不断加大。如何利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身份为我国经济牟取最大的利益,如何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我国经济利益,是目前法学界与经济学界亟需解决的问题。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紧紧抓住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这一核心。同时,他强调,在研究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树立大局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当选的会长赵威代表理事会表示,研究会将按照市法学会的要求,积极挖掘和培养学术新人,壮大研究会实力,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促进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加强与各省市及海外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和专家、学者的学习交流,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际经济法学研究基地;着力加强同国际经济法实务界的联系,积极为我国涉外经济立法和实践贡献力量。

  成立大会结束后召开专题研讨会。

  (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供稿)

  会长:赵 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会长(12名):

  许浩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晓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张潇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韩立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谢海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黄任刚(商务部WTO司副司长);

  文海兴(中国银监会担保业务部副主任);

  季怀银(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

  胡占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副局长);

  陈鸿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欧普曼公司董事长);

  梁茜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欧普曼公司律师)。

  秘书长:董京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秘书处:设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联系人:董京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联系电话:5890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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