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与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共同举办“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典型违法表述论证”座谈会
2015年10月13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与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在市工商局三层会议室共同举办了“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典型违法表述论证”座谈会。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赖恽、法制处处长刘波,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处长廉建设、副处长李颖琳,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苏号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米新丽、秘书长房仕龄等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同时,还邀请了花旗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等银行界代表或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针对银行格式条款中典型违法表述进行了论证。经过前期社会调研,筛选出信息披露、逾期未还款、格式条款的说明和解释、单方面取消持卡人资格等十一项表述,请法学专家、银监会及银行界代表等,面对面的进行交流、论证。与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
经过座谈讨论,特别是法学专家在十一项内容的表述,从法理上进行了论证,座谈会基本达成共识。大家提出了将对银行界格式条款进行修改的建议,达到更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