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修订工作首次会议在北京市工商局召开
为更好的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受北京市工商局委托,由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承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2015年7月9日,针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首都建设中的作用和存在主要问题,在北京市工商局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朔、消保处处长陆原、副处长任世利、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罗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秘书长房仕龄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
会议首先由市政府法制办原副巡视员孔繁荣做关于立法要求的报告,其次由任世利副处长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分工协作等事宜。
会上,市消法学会副会长吴景明和秘书长房仕龄就《办法》的修订发表意见。
会后,制定了《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修订调研工作方案》,确定了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修改调研工作团队名单。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高度重视这次《办法》修订工作,专门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会长杨立新要求要全力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修订调研等工作。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办公室主任薛治安、秘书长助理张艳妍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