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功举办《网络安全法(草案)》研讨会
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并将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截至2015年8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广泛听取各方对该草案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7月16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网络安全法(草案)》研讨会。会议由研究会会长、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主持。
学院党委书记谢海霞教授、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院副院长米新丽教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王融副主任、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雷博士、京东集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勤博士、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东方毅拓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志涛、京都律师事务所褚轶律师、研究会理事、北京理工大学郭德忠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翟业虎、朱路博士、张娜博士、兰燕卓博士、高洁博士、陈皓博士等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罗正群主任和同志出席。
首先,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罗正群主任表示这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建设“智库型”研究会的具体体现。科技法学研究会具有相关问题研究的智力优势,要把握机遇,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对立法产生积极影响。
主题发言阶段,王融副主任从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国外经验出发,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特点对网络安全的具体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解读;朱路博士从法律文本精准化、概念明确化的角度对网络空间主权进行了探讨;丁道勤博士对网络安全法草案的亮点进行了分析;张娜博士以谷歌地图为例对提出对草案立法宗旨的修改;周雷博士以草案第50条为切入点,主张应严格审批程序,防止限网措施滥用。米新丽教授提出,要重视信息的被遗忘权。与会者围绕网络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具体规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最后,谢海霞教授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认为参与此次研讨会的代表来自学界和实务界,涉及多方领域,提出的意见的角度具有广泛性。针对立法价值、立法宗旨、具体法条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并有理有据。这样的研讨非常有意义,通过思想的碰撞,为合理化立法提供具有现实意义的建议。
供稿单位: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